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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潮】美丽新“枫”景,江宁法院发布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

2024-11-10 12:13:26

作者:AG真人国际·(中国)官方网站-登录入口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枫治已病,美丽更要抓前端、新景治未病。江宁基层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发布推动健全自治、融入鸣潮法治、治理德治相结合的典型基层治理制度,促进基层从“化诉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案例4月29日该院召开发布会,枫通报了2件汤山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典型案例。美丽

联合调处化解“20年前出售房屋反悔案”

2004年,南京江宁汤山街道某社区的江宁基层携程张某夫妇与同村村民李某签订《卖房协议》,约定张某夫妇以3.5万元的法院发布价格,将宅基地上房屋出售给李某。融入张某夫妇在收到李某交付的2.4万元后,完成了房屋交付,并立即离开南京,下落不明,导致李某无法支付剩余1.1万元房款。后该房屋被拆迁,李某获得了拆迁安置补偿。

2023年,张某夫妇生意失败,加之张某身患中风等慢性疾病,庆余年2家庭经济困难,无处居住,于是回到该社区,以李某未能及时支付剩余房屋价款为由,主张《卖房协议》无效,要求李某予以巨额补偿。李某拒绝了张某的诉求,双方矛盾很大。

汤山街道启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汤山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属地社区分工协作,开展调解,确定该《卖房协议》不违反农村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一户一宅”原则。房屋已实际交付,房屋价款未足额支付不可归责于李某,该协议合法有效。法庭会同司法所和属地社区调解人员,引导张某夫妇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降低预期,劝说李某充分考虑张某夫妇的不幸遭遇。经过一个多月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李某支付张某夫妇8万元,双方一次性了结此案,握手言和。

据介绍,本案中,汤山法庭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属地派出所、司法所和社区共同参与,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有效在诉前妥善化解了矛盾纠纷,对于基层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具有示范意义。该案例被南京市委政法委评为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政法网格员工作“优秀案例”。

家和万事兴,法院温情化解继承纠纷

原、被告系兄弟姐妹关系,父亲唐某与母亲马某(均已过世)共生育三子二女,分别为长子、次子、三子、长女、次女。母亲马某生前系汤山街道古泉社区居民,留有遗产26万余元均在次女处保管。

2023年4月,原告三子与被告其余兄妹四人因母亲遗产事宜发生纠纷,经所在社区、汤山派出所、司法所调解无果,故诉至法院。原告认为搬迁之前的老房由其建造,老房的相关权利及搬迁利益亦应由其个人享有。

对此,承办法官庭后耐心向原告讲解相关规定,其母亲马某户籍并未变动,也一直与其共同生活,故原告在此建造的房屋并非其一人享有,应视为家庭共有,搬迁利益也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终,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讲情、讲理、讲法,双方当事人终于化解了心结,达成调解协议。马某的遗产及搬迁补偿款合计32万余元,由原告三子享有8万余元,被告其余四兄妹共同享有24万余元;本次纠纷处理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据介绍,本案是婚姻家庭纠纷中遗产继承类纠纷,承办法官依法调解,兄弟姐妹之间最终化干戈为玉帛。在调解中,承办法官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与交流,既能使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真实的诉求说出心声,又体现出司法不仅有力度还能让当事人感觉有温度,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准确运用法律,为当事人普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成功调解了纠纷。

通讯员 逯雅娟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李海慧